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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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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6

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教高201310)等文件精神,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建立健全校内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全校各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

二、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价,增强教学质量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二级学院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工作以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准确反映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建设,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三、评价的原则

以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体现“四个结合”,即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评价相结合、核实数据与重点考察相结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专业合理定位意识,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评价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学质量监控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评价工作。

    五、评价的方法

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数据、实地考察等方法来实施。

1.听取汇报:由各学院领导汇报本科教学工作的理念、思路、工作特色等内容,校领导、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听取汇报,并作出评价。

2.审核数据:由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有关数据,评定相应等级。

3.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深入各学院查阅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指标作出评价。

    六、评价指标体系

本方案共设6个一级指标和附加项目,25个二级指标,42个观测点,其中重要观测点14个。

    七、评价结果的确定及应用

1.各观测点的评价采用等级制与评分制两种方式。

采用等级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等级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分为ABCD四等,高于C不足A的为B,不足C的为D。在确定每个观测点的等级时,必须首先达到C等标准要求,才能评为B等或A等。

各等级按如下标准计入评价总分:

A等(90-100):A95分,A+98分,A-92分;

B等(75-89):B82分,B+86分,B-78分;

C等(60-74):C68分,C+72分,C-64分;

D等(60):40分。

采用评分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实际得分与该观测点的权重确定相应的等级或评分。

2.当某些二级学院与某指标无关时,取其他各学院平均分计入总分。

3.将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后得分相同时,重要指标总评分高者排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4.对排名第1至第3的,给予适当经费奖励;若没有观测点评为D等、排名倒数第1名的重要观测点不超过1项的,可授予“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对于排名30%以后的,当年综合目标考核不得评优。

八、附则

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及后勤单位兼课教师应归口到相应的二级学院参与评价。

评价方案中有关材料的统计时点全部遵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即教学工作数据按学年度统计,财务、科研、图书信息等按自然年度统计,特定时刻产生的数据按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doc

上一条:关于印发《邵阳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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