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自成立特色成长辅导室以来,针对外国语学院的特点,一直有条不紊的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现将特色成长辅导室工作职责明细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在系办401设置心理成长辅导室,具体负责在本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心理咨询室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并指导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开展工作。
三、建立三级网络制度
1、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建立和建设
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制度在全院推行,每个班设立一名心理委员,每间寝室有一名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组成班级心理小组,由心理委员任组长,他们与班级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一起成为班级的学生干部。宗旨为:在出色完成学业的同时,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和辅导员开展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群体性心理活动,提高全班同学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促使学生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预防学生中各类精神疾病和变态心理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的出现;促进健康班级的形成,优化班级学习氛围,优化学生的学习品质。
2、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制度化建设
(1)召开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聘任暨培训会。
(2)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团队文化的建立,培养一支具有开创精神、合作意识、团队意识的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团队。
(3)开展朋辈心理辅导的基本原理和常用方法;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主要方式、方法和设计心理活动的原则。
(4)确定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纸化”方针,发放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工作学习手册。
(5)学习朋辈心理辅导理论与技巧:班级心理委员还需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对他们开展朋辈心理辅导,撰写“朋辈辅导案例”。
3、心理健康三级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工作中能够以心理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采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注重维护自身和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反馈。负责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认真参加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咨询员等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注意工作方法,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素质要求: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奖惩措施:对于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心理委员或者寝室联络员给予一定的综测奖励,根据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制定加综测的分数。同时对于不配合工作不积极参加活动的心理委员或者寝室联络员给予扣除综测的惩罚,情况严重者考虑开除工作者。
四、参加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以提高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和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以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工作。
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媒体以及班会、团组织生活、讲座等活动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树立现代健康新观念,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性,心理咨询的涵义和意义。
六、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上报情况以及深入学生及时发现需要咨询学生和重点关注学生,对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主动给予咨询并在平时学习中主动回访,对于重点关注学生尽快上报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在其指导下,共同做好辅导工作。
七、建立健全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和危机干预体系,详细记录每一位咨询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院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心理危机个体干预计划,包括措施、预案和定期谈话等制度。
八、负责本院心理委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监察,每周召开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例会,及时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辅导,定期将心理委员汇报的信息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