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浏阳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计5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5.年龄要求:高中(中职专业教师)岗位和A类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8日以后出生),B类和C类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在浏阳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学科任教累计5年及以上(10个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市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科教学岗位学科任教的人员,报考C类小学岗位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8日以后出生)。
6.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9.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学历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1)高中教师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在报名时取得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认定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师教师资格证,其中A类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和C类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1.其他要求
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中职专业教师岗位:职业中专(龙伏校区)、湖南省浏阳高级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
A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B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规模一般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C类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规模较小学校的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2.五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考核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a、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4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
b、本人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或户籍证明;
c、父母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本人页面原件的扫描件;
d、配偶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结婚证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C类岗位须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4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
八、笔试
1.笔试暂定5月28-29日在浏阳城区进行,具体情况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后另行通知,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电子证件除外),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1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C类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3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岗位专业知识占80%。
3.中职专业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岗位操作技能测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测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还须提供原始大专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二、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五、公示、聘用
1.选岗结束后,考察合格且参加选岗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与浏阳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不低于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有关规定
4.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5.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6.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等):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