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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学科,各类型的学术讲座,有利于活跃学院的学术气氛,有利于开阔全院师生的眼界,也有利于提高学院的知名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术讲座活动,以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各系、(院)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教师教学科技水平,培养学生科技素质和能力,举办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学术水平的学术讲座。
各系(院)在每学期末要制定好下学期举办学术讲座的初步计划,填写学术讲座计划表,交科技处。
我院教师举办学术讲座,每次计科技分 6 分。外聘专家、学者来院举办学术讲座,学院支付一定酬金,标准(每人每次)为:院士 1000 元;博士研究生导师 500 元;高级职称或博士 300 元。其它费用由主持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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