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实现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组成优势专业群组,促进学校发展,增强学校优势竞争力。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一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的通知》(湘教通[2006]49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组织了首届校级重点专业的评选工作。经各系自主申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确定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地理科学、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生物工程、管理科学等8个专业为邵阳学院校级重点专业,学校将按照《邵阳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管理办法》拨给重点专业专项建设经费。
学校对重点专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重点专业的建设进度进行检查;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取消重点专业资格,并停止下拨重点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邵 阳 学 院
200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