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35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1、高度重视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此次评选省级教学奉献奖为契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师以教为本、以教为荣的职业精神,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1名推荐人选。
3、参评教师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并提供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4、材料于5月15日前报送(含电子文档)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评,确定2名湖南省首届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候选人。
5、相关表格请从校园网上下载。